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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细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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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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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(专家)委员会管理细则

 

第一章 总则

为充分发挥协会职能,提高服务会员单位的能力和水平,协助会员单位在生产管理、工艺技术、成本控制等方面解决问题、提升水平,并充分发挥各领域技术人才专家的作用,共同推动行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,经协会理事会决议,成立“山东省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技术(专家)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)。

 

第二章 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

一、全面负责协会各类团体标准的起草、论证和推广工作。

二、定期组织山东玻璃行业的技术交流、学习和技术培训,推进企业间技术交流与协作。

三、为协会开展集采、材料抽检、设备采购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。

四、为下游行业提供技术服务。为业主、开发商、设计院等的玻璃产品采购提供建议和技术指导,推动玻璃行业健康发展。

五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玻璃产品的技术鉴定、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等工作。

六、推动山东玻璃行业的技术进步。分析和研究国内玻璃行业的发展趋势、相关政策、新产品、新技术等,为推动山东省玻璃行业提质增效、转型升级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。

七、为协会及会员单位争取政府各类政策支持。

 

第三章 技术委员会组织机构

本技术委员会是在协会理事会领导下的兼职机构,由来自会员单位的负责人和选派的在职技术专家组成,技术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理事会任期,下设:

1、主任委员 1 名

2、副主任委员 5-10 名

3、秘书长 1 名

4、常务委员 10-20 名

5、委员:全体协会会员(由具体工作需要,召集相关成员参加)

6、技术专家 20-30 名。

 

第四章 技术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及入选条件:

技术委员会所有成员均来自山东玻璃协会会员单位,由意向单位填报书面申请,表明参加委员会的意愿、优势和能力,并经所任职单位推荐。

1、技术委员会成员采取“一加一”模式构成,即:会员单位自愿推荐负责人和一名本单位的技术专家参加。

2、委员由入选单位负责人兼任,应热心协会工作,顾全大局,能全力支持技术委员会各项工作、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;

3、技术专家由委员(含主任委员)单位推荐本单位在职技术专家担任。应熟悉建筑玻璃领域业务工作,具有较高理论水平、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;具有较强的责任心、执行力,能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相关活动,在专业领域抛开企业壁垒,从技术角度出发,以严谨务实、开诚布公的态度开展工作。

 

第五章 申报程序及要求

1、由意向单位填报《山东省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技术委员会申请登记表》《技术专家推荐表》(见附件),书面形式报送协会秘书处。

2、技术委员会负责审查登记表各项内容,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候选委员及技术专家资质进行综合评定形成方案,报理事会审批。

3、经协会理事会审查批准后在协会会员范围内予以公示一周,无异议即为入选。

 

第六章 其它

1、技术委员会对外出具相关材料,使用“山东省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技术(专家)委员会”章,经主任委员和协会秘书长同意后使用。

2、协会为技术委员会开展相应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。

3、山东省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对以上内容负有修正、解释权。

 

 山东省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

 2020 年 5 月 1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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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 恒大城公寓H栋1723号

秘   书   长:焦勇刚  18653376729(微信同号)

秘书处主任:李红丽  15169027360(微信同号)

协会邮箱:sdaiga@sd-glass.org.cn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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